煤炭化驗中煤的哈氏可磨指數測定方法第一章
一 概念
煤的可磨性是指煤研磨成粉的難易程度。它主要與煤的變質程度有關,一般焦煤和肥煤的可磨性指數較高,無煙煤和褐煤的可磨性指數較低。煤的可磨性指數還隨著水分和灰分的增加而減小。
二 測定意義
煤的可磨性指數在現代工業和煤炭科研中有著重要的作用。
三 方法提要
將一定粒度范圍和質量的煤樣,經哈氏可磨性測定儀研磨后在規定的條件下篩分,稱量篩上煤樣的質量。由研磨前的煤樣量減去篩上煤樣質量得到篩下煤樣的質量。再從由標準煤樣繪制的校準圖上查得哈氏可磨性指數。
四 試驗步驟
1 制備煤樣
將煤樣破碎到6mm,將此煤樣縮分出約1 kg,放人盤內攤開至層厚不超過10mm,空氣干燥后稱量(稱準到1g);用1.25mm的篩子,分批過篩上述煤樣,每批約200 g,采用逐級破碎的方法,不斷調節破碎機的輥的間距,使其只能破碎較大的顆粒。不斷破碎、篩分直至上述煤樣全部通過1. 25 mm篩子。留取0.63-1.25mm的煤樣,棄去篩下物。稱盤0.63-1.25mm的煤樣(稱準到1g),計算這個粒度范圍的煤樣質量占破碎前煤樣總質量的百分數(出樣率),若出樣率小于45%,則該煤樣作廢。再從6mm煤樣中縮分出1 kg,按上述制樣方法重新制樣。
2 試運轉哈氏儀,檢查是否正常,然后將計數器的撥桿調到合適的啟動位置,使儀器能在運轉(60±0.25)r時自動停止。
3 徹底清掃研磨碗、研磨環和鋼球,并將鋼球盡可能均勻地分布在研磨碗的凹槽內。
4 將0.63-1.25mm的煤樣混合均勻,用二分器分出120g,用}0.63mm篩子在振篩機上篩5 min,以除去小于0.63mm的煤粉;再用二分器縮分為每份不少于50g的兩份煤樣。
5 稱取(50±0.01)g已除去煤粉的煤樣記作m(g)。將煤樣均勻倒入研磨碗內,平整其表面,并將落在鋼球上和研磨碗凸起部分的煤樣清掃到鋼球周圍,使研磨環的十字槽與主軸下端十字頭方向基本一致時將研磨環放在研磨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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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把研磨碗移入機座內,使研磨環的十字槽對準主軸下端的十字頭同時將研磨碗掛在機座兩側的螺栓上,擰緊固定,以確保總垂直力均勻施加在8個鋼球上。
7 將計數器調到零位,啟動電機,儀器運轉(6o±0.25)r后自動停止。
8 將保護篩0.071mm篩子和篩底盤套疊好,卸下研磨碗,把粘在研磨環上的煤粉刷到保護篩上,然后將磨過的煤樣連同鋼球一起倒入保護篩,并仔細將粘在研磨碗和鋼球上的煤粉刷到保護篩上。再把粘在保護篩上的煤粉刷到0.71 mm篩子內。取下保護篩并把鋼球放回研磨碗內。
9 將篩蓋蓋在0.071 mm篩子上,連篩底盤一起放在振篩機上振篩10min。取下篩子,將粘在0.071mm篩面底下的煤粉刷到篩底盤內,重新放到振篩機上振篩5min,再刷篩面底下一次,振篩5min,刷篩面底下一次。
10 稱量0.071mm篩上的煤樣(稱準到0.01g),記作m1(g)。
11 稱量0. 071 mm篩下的煤樣(稱準到0. 01 g ),篩上和篩下煤樣質量之和與研磨前煤樣質量m(g)相差不得大于0.5g,否則測定結果作廢,應重做試驗。
注:篩面若松弛應更換篩子。
2煤炭化驗中煤的哈氏可磨指數測定方法第二章
四 試驗精密度
重復性
再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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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試驗注意事項
1 要采取逐級破碎的方式破碎煤樣,過快的話會使煤樣過于粉碎;出樣率若小于45%則無代表性。
2 儀器要試運轉確保哈氏儀在運轉(60±0.25)r后自動停止。
3 徹底清掃研磨碗、研磨環和鋼球保證無殘留物,然后將鋼球盡可能均勻地分布在研磨碗內。
4 試樣倒入研磨碗內不可再移動鋼球,落在鋼球上和研磨碗凸起部位的煤樣應掃到鋼球的周圍。
5 運轉結束后要仔細將研磨碗內、研磨環上和鋼球上的煤粉全部移到篩面無松散或破碎的0.071mm的篩子內。
6 每次振篩后,都應徹底地將0.071mm篩的篩面底下的煤粉清掃到篩底盤中,負責結果偏低。
7 每年至少用可磨性標準煤樣校準一次哈氏儀。
8 定期檢查哈氏儀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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