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量測定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安全問題:
(1)發熱量測定前,所有的氧彈須經過耐壓(≥20.0MPa)試驗,并且充氧后保持完全氣密。如發現氧彈漏氣(充氧后的氧彈全部浸在水中,不斷有氣泡產生),則須修理好再用,用漏氣的氧彈作試驗,有可能使氧彈帽崩離,或整個氧彈崩出熱量計而造成事故。
(2)氧彈內充氧壓力不能超過3.2MPa。若充氧時不慎,充入的氧氣壓力過大(超過3.2MPa),不得進行燃燒試驗。此時,應釋放全部氧氣,重新充氧到 3.2 MPa 以下再試驗。
(3)試驗過程中,點火后的初20s內不要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到熱量計上方,以免點火的一瞬間萬一發生敘彈沖出熱量計的事故,傷害操作者。(華維科力煤質儀器)
(4)使用的氧氣瓶瓶口不得沾有油污及其易燃物,氧氣瓶附近不得有明火。